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
可自行变更医保定点医院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首次参保后,在选择自己的定点医院时可以选择4家医院。
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49家定点A类医院、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以后,可根据自己使用情况,对自己选定的医院进行变更。
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众号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主办理,也可通过用人单位进行变更。
定点变更步骤
“北京医保”公众号
1. 选择“北京医保”公众号菜单栏“个人定点查询修改”;
2. 再选择“职工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3. 进行身份信息认证;
4. 点击需变更医院右侧的“选择”修改;
5. 输入新选定的定点医院;
6. 更改后,点击“提交”;
7. 页面显示“成功”,点击“确认”。
申报变更后生效时间
申报定点医院修改成功后,将于次日生效。
自主变更时间
注意:医保信息系统临时维护期间不可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时间段均可办理业务,24小时提供服务。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m_cphVQW826PWm9GdVO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