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使用各种降糖药物进行治疗的糖尿病患者中,能理想控制血糖水平的不足1/10,其原因在于许多患者,甚至有些医务人员在糖尿病治疗方面还存在一些误区,归纳起来有以下4个方面。
血糖增高就用药
一般新诊断的糖尿病患者应先进行饮食控制,坚持适当的体力活动,生活有规律,保持情绪稳定,肥胖者减肥。观察1~2个月左右,如果经过这些措施处理后血糖控制满意,就可以坚持非药物治疗。只有经采用上述措施后血糖控制仍不满意,临床症状加重或血糖急剧升高者,才应加用适当的降糖药物治疗。
同类药物合用
口服降糖药有促胰岛素分泌类、双胍类、α糖苷酶抑制剂、胰岛素增敏剂等多种。每一类药物的作用机制各不相同,但同一类药物的作用机制基本相似,所以一般不主张同一类药物合用。但是临床上还是能够看到这种错误用药的现象,如消渴丸(含优降糖)配美吡达、二甲双胍配苯乙双胍等。同类药物合用有时会导致严重低血糖。
选用药物不当
如肥胖患者应用促胰岛素分泌剂,儿童患者应用磺脲类口服降糖药,消瘦患者或心、肺、肝、肾功能异常者应用双胍类药物;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或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等患者使用口服降糖药,都不是合适的选择,应该尽量避免。
单凭感觉服药
有些糖尿病患者习惯根据自觉症状来判断血糖控制的好坏。许多2型糖尿病患者自觉症状不太明显,服药与不服药在感觉上差不太多,于是认为用不用药无关紧要。事实上,单凭症状来估计病情并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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