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药物临床试验与医学伦理学之间的矛盾,既有对立,又有统一;毋庸置疑,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科学研究的手段,促进人类健康、提高人类生存质量是摆在医学工作者面前的第一要务,但是在进行临床试验时,把伦理问题置之脑后,受试者安全超过一定限度,也是医学研究决不允许的,当今科学研究绝非是在牺牲个别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人类广泛的利益;反之,若畏惧与伦理发生任何矛盾,使医学研究停滞不前,这也是不可取的。
目前的药物临床试验,确实存在有威胁到受试者安全的可能性,如文中提到的安慰剂问题、知情同意与“双盲”对照的问题,但只要建立严格临床试验审核制度,制定严格的患者排除、纳入标准,控制试验的时限,把危险因素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是可以最大程度地确保受试者安全的。药品具有积极的外部性,且消费具有非排他性,所以,药物是公共产品,是社会公益的载体;由此推出,在糖尿病药品的临床实验伦理的排序中,公共利益至上。关于糖尿病基因工程药物临床试验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自1982年第1个基因工程药物“人胰岛素”上市以来,基因工程药物在目的基因制备、载体的构建、基因转移技术、宿主表达系统和生物反应发生器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用高等生物作为表达宿主和用动植物作为生物反应器,从而为大规模、低成本、高质量、低消耗的生产基因工程药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