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发现或首次诊断的糖耐量异常的疾病,它是由于妊娠时摄食量增加以及胎盘分泌的激素抵消胰岛素的作用,导致糖耐量异常甚至糖尿病。在分娩后大部分患者血糖可恢复正常,那么对妊娠糖尿病患者的诊断可以采取两步法。
所有非糖尿病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常规做50g葡萄糖激发试验(GCT),具有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孕期检查时,即应进行50gGCT,血糖正常者,妊娠24周后重复50gGCT。若GCT1h异常者,需要在禁食状态下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1)GCT:孕妇受试前正常饮食,受试日上午随机将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min内服完,从开始服糖水计时,lh取静脉血测血糖值。GCT异常的切点一般采用美国糖尿病资料组(NDDG)推荐的大于或等于7.8mmol/L。应用诊断标准不同,糖筛查阈值也应不同,若诊断标准不同而糖筛查标准一致(仍用大于或等于7.8mmol/L标准)会导致不同标准诊断结果问存在较大的差异。(2)OGTT:孕妇试验前连续3d每天进食不少于150g碳水化合物,当天禁食8~12h后进行。5rain内口服含75g或100g葡萄糖粉的300mL液体,分别留取空腹、服后1、2和3h静脉血测血糖。检查期间静坐、禁烟。血糖测定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OGTT具有较高的阳性率,假阳性率也高,是传统的诊断糖尿病的常用方法,但其受检查前糖类摄入的多少、应激因素、服葡萄糖后恶心呕吐、多次采血测定等多种因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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