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是一个极为复杂和特殊的生理过程,在此时期,孕妇自身及胎儿所需能量增加,负荷加重,体内雌激素、黄体酮、绒毛膜生长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等的分泌随妊娠月份增多,且均有抗胰岛素的作用。传统观点认为妇女于妊娠期间胎盘分泌的具有拮抗胰岛素作用的激素和体内抗胰岛素作用物质的分泌量较孕前有所增加,从而使机体的胰岛素的敏感性有所下降,即妊娠期妇女存在着生理性胰岛素抵抗。
为使机体保持正常糖代谢,胰岛素分泌量需代偿性增加以抵消胰岛素敏感性的下降,若妊娠期妇女胰岛素分泌量受限,不能维持机体正常的血糖水平,就会发生GDM。目前研究认为,GDM患者机体内的胰岛素抵抗除包含孕晚期的生理性胰岛素抵抗外,还存在一种慢性胰岛素抵抗,这种慢性胰岛素抵抗可能在妊娠前即已存在于机体内,在环境因素和遗传易感性等的影响下,妊娠进一步加剧胰岛素抵抗,从而引发GDM。
传统观点认为,妊娠期间,胎盘所产生的具有拮抗胰岛素作用的激素逐渐增多,导致机体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逐渐下降,而对胰岛素的拮抗作用逐渐增强,为了使机体的糖代谢维持在正常水平,胰岛素的分泌量需代偿性逐渐增多,妊娠妇女若孕晚期不能维持这种生理性代偿变化就会导致体内血糖升高,从而导致GDM。即GDM的胰岛素抵抗与胎盘分泌的具有拮抗胰岛素作用的激素有关。妊娠晚期的机体内存在的生理性胰岛素抵抗和慢性胰岛素抵抗的叠加共同构成了GDM患者的胰岛素抵抗,GDM患者的这种慢性胰岛素抵抗可能在妊娠前即已在机体内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