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百病齐发的病症,它最要命之处,就是并发症多。有糖尿病而妊娠的人,不但本身的病情会渐渐的恶化,并且会产生许多异常现象:
婴儿体重过大。婴儿出生时体重在4000克以上的都是体重过大。健康的孕妇产下过重婴儿的机率在5%以下,但是有糖尿病的孕妇,就高达20%--25%。
孕妇精神紧张。由于要面对怀孕的种种生理变化,又要与各种各样的病症对抗,造成孕妇精神紧张,严重的甚至有精神分裂现象。
羊水过多症。随着妊娠月数的增加,这种病的罹患率愈高,大约为10%(没有糖尿病的妊娠在1%以下)。
末期妊娠中毒症。占有30%--50%的高比率(没有糖尿病的妊娠发生率是10%--15%)。
先天性畸形。健康的孕妇,生畸形儿的大约占1%,而糖尿病的孕妇则占6%左右。
早产儿的夭折。早产儿的死亡率较健康的孕妇夭折率有数倍之高。
所以所有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如果怀孕的话,必须接受内科和妇产科医生精密的检查,制定治疗的方针。如果检查的结果,必须施行人工流产的话,最好遵从医生的意见。
经妇产科医生确定可以怀孕的糖尿病患者,要从怀孕开始做好严格的饮食、药物控制和严密的检查与生产计划。
糖尿病孕妇最好能在怀孕35周(或更早)入院,做胎儿健康检查,以决定胎儿是否处境危险及是否需要立刻生产。糖尿病孕妇的胎儿以出生可以不必保温又能存活的36周生产最为合适,以减少不必要的死产。
作为糖尿病的育龄女性,在准备怀孕时,还有一点是不可忽略的:由于糖尿病是遗传性疾病,所育孩子也有较大可能罹患糖尿病。